机构对社交媒体的使用必须遵守政府行为的一般标准;美国政府问责署最近发布了一项有关环境保护署社交媒体活动的裁决,以解决潜在的宣传和游说问题。
该裁决引用了《 2015 年金融服务和一般政府拨款法案》中的适用法规。此类裁决既可以澄清一些问题,也可以对政府使用社交媒体提出新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阻碍组织深化其社会影响力。然而,由于社交媒体仍然是与公民沟通的重要形式,这只会损害这些机构及其试图联系的人。
关于社交媒体禁令的指导通常可以概括为四类:
冒犯性、粗俗性或人身攻击
对产品、服务、实体、政党或候选人的认可
宣传、宣传或自我夸大
游说国会议员
乍一看,避免这些陷阱似乎很容易。然而,现实情况却更加微妙。这不仅仅是机构说什么的问题,还包括他们怎么说以及内容可能被解读成什么。EPA 裁决强调了这些细微差别 法国电话 ,但正如上文所述,它还提供了有关社交媒体经理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相同问题的见解。组织应该:

始终保持透明度——这不仅指实际的消息内容,还指消息的所有权。两个问题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1)谁将成为这条消息的最终受众?2)他们会知道这条消息来自该机构吗?重要的是要记住,社交媒体是关于网络的,因此最终受众不是与机构直接互动的人,而是与这些人互动的人。最终受众需要能够像原始受众一样轻松辨别消息的来源。转发遵循此指导,因为原始作者被清楚地标明,而自动推广的消息则需要机构明确表明所有权。
拥有全部内容- 根据目前的规则,组织拥有其内容的所有权,无论该内容是由该机构明确编写的还是由该机构链接的。在链接到外部来源时,组织应了解该来源提供的内容,并合理地确定它没有违反上述禁令之一。此外,机构对其内容负有持续的责任,因此可能需要回头检查链接的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不夸大其词地进行宣传——社交媒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社交媒体来宣传机构的使命和为此所做的工作。然而,在宣传中,重要的是使用事实而不是观点。机构仍然可以讨论新政策或计划的好处,只要这种信息不是为机构本身寻求赞扬即可。
社交媒体的即时性和持久性使用户更容易受到审查,而正是这种审查会阻碍政府机构有意义地利用社交工具。然而,我们的社会需要使用社交媒体。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存在潜在风险,但 GSA 等机构仍然鼓励“使用适当的社交媒体技术来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交换,以支持 [任务]。”组织确实应该认真对待其社交媒体的使用并遵守指导方针和相关法律,但这不应成为限制机构社交媒体存在的理由。
这篇文章转自政府商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