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许多最大的跨国公司系统地避免了大部分公司税。还有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他们在低税或无税的国家创建子公司,大部分利润都来自这些国家,因为其他子公司——真正产生利润的子公司——向他们支付巨额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费用经纪人和其他人的利润由于这些“费用”而减少。理论上,税收规则要求集团公司之间的这些交易以市场价格进行,因此避税应该是不可能的,但现实却大不相同。正如Z 的这项研究表明,该制度可以让跨国公司避免至少 % 的公司税。如下图所示,当将不同国家所谓的利益与其人员支出进行比较时,欺诈行为就暴露得非常清楚。显然,原因并不是波多黎各工人的生产力比法国或美国工人高出 倍,而是因为在比较利润与销售额时,两者之间的差异相似。 这篇《经济学人》文章还强调,% 的利润是在低税率国家产生的,而只有 % 的有形资产和 % 的员工来自低税率国家。
经济学人》称为“投资中心”而不是“避税天堂”(避税天堂),它们并不是失控的国家,而是美国或英国(百慕大、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或欧洲的保护国国家(卢森堡、爱尔兰、荷兰)。 近年来,这种现 以色列 电话号码 象也异常恶化,因为所售服务的无形性日益增强以及全球化的发展加剧了这种现象,正如同一研究中的图表所示。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这些公司实际经营所在州的税收收入减少,税收负担集中在中小企业和工人身上。此外,跨国公司比中型公司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些公司的规模不足以使跨国税收结构盈利——而且最“激进”的公司比最谨慎的公司受益。 这种情况是一个巨大的骗局,其中少数国家受益,寄生于大多数国家的税收收入,而与那些通过工作获得收入的人相比,大型跨国公司的股东,如税务正义或乐施会等组织(以及这个组织)博客在这里和这里)并且正如该图也反映了.. 然而,这次似乎有所不同,因为在复。

础设施计划的推动下,美国最终决定采取行动(正如最近的这篇文章所解释的)。欧盟紧随美国的倡议,于 月 日刚刚提出了一项提案,采用了相同的指导方针。 计划是什么?第一个目标在理论上很简单:在国际上就最低企业税税率达成一致。全球化导致发达国家的税率逐步降低(见图),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并没有导致真正的税收竞争,而是在税收较低的地方带来了战略性(和欺诈性)利益分配。 拜登的提议是最低税率为%,这显然会减少人为转移福利的动机。委员会在其最近的提案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并正确地补充说,税基的计算也必须统一。 第二个提议的工具更为复杂,因为它涉及对公司税制度的彻底修改。这将涉及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申报其利润,并根据这些国家的销售额或揭示实际活动的其他因素在不同国家对这些利润进行估算和征税。该系统在英语中称为“公式分配”,已用于在瑞士、加拿大或美国的不同地区之间分配该税款。申请(拜登曾谈到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将需要复杂的谈判。另一个问题可能是,美国将该系统的条件限制为不设立许多国家(以及欧盟本身)正在准备的数字税。然而,后者不应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因为一旦有效的利益再分配制度获得批准,数字税就不再合理。